法律援助申请书
丹巴县司法局:
我叫xx,43岁,汉族,无业,于2008年12月17日与xx结为夫妻,因两人都无经济来源,xx属城镇低保户,我又无业,婚生女李xx现年14岁,正是长身体,读书用钱之际,而xx又于6月22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我家无钱为其请律师,现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向贵局申请法律援助,为xx申请援助律师为谢。
申请人:xx、xx
2013年7月5日
2021
05/28
分享
顶部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4 粤ICP备10231287号-5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