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何时可以认定生效
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的生效时间,有以下四种情形: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法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3.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需要批准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
二、借款合同的生效的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借款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3.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
5.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
三、借款合同中支付利息不明确怎么办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