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合同能增加补充协议吗?
购房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增加补充协议。法律快车提醒,补充协议应明确写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即购房合同正文内容,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最后交由双方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名字必须一致吗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名字必须一致。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合同、申请人身份证、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凭证等,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三、购房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购房合同内容如下:
1.购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和地址;
2.购房合同中关于房屋面积、价格和数量的具体内容;
3.购房合同关于违约条款的内容;
4.购房中附带的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