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往往很多时候是会按照规定签订仓储合同的,那么你知道如何签订仓储合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签订仓储合同
(一)仓储合同不同于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生效,后者为交付时生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二)需要认真审查仓储保管人的资格。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严格限制,存货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对仓储营业人的资格和保管能力有所了解,防止无资力的营业人签订合同以骗取保管费。
(三)特别注意货物品名、种类与数量。不同的货物有着不同的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针对不同的保管难度,仓储营业人有着不同的收费标准,存货人往往因想少交保管费而在品名、数量、质量等项目中填写模糊或与实际情况不符,这就为日后发生纠纷埋下祸端,因此存货人在填写时一定要注意准确清楚,不要产生歧义。
(四)充分行使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权利。合同法赋予了货物所有人随时检查或提取样品的权利,有的仓储合同期限较长,仓储物在仓储过程中可能发生某些变化,若等到提取时才发现问题不仅不能避免损失还会发生损失承担的争议,所以行使该权利无疑为避免纠纷打下良好基础。
二、仓储合同的特征
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它具有保管合同的基本特征,同时仓储合同又具有自己的特殊特征:
(一)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二)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三)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四)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三、仓储保管合同包含什么
仓储保管合同包含仓储物名称、仓储物数量、仓储物质量、货物验收、保管期限、货物进出库、货物损耗、计费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相关事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如何签订仓储合同的相关知识,当事人在签订仓储合同的时候需要仔细核对合同的相关条款,避免后面产生纠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