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合同是有多种的,对于技术咨询合同而言,是一种经过订立之后履行的方式比较特殊,那么技术咨询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技术咨询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不论那种技术咨询合同均具有以下特点:
(一)技术咨询合同标的为特定对象,顾问方要向委托方提供可行性论证、经济技术预测、专题调查、分析评价等报告。
(二)技术咨询合同一经订立履行方式特殊,受托方针对特定技术项目,向委托方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
(三)要明确风险责任,一般情况下,委托方因实施受托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报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委托方负责,若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技术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技术咨询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签订技术咨询合同,要坚持协商平等、互利原则,要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二)技术咨询合同内容要明确规定受托方必须对技术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技术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论证。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进行决策,所造成的损失,除另有所约外,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三)技术咨询合同文字表达要准确、严密,语言要简洁、规范。技术咨询合同签订后要进行法律公证,以保证合同的监督和执行。
二、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合同的区别
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合同虽都属于当事人运用自己掌握的技术知识、信息为另一方当事人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服务,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一)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不仅要向委托方传授技术知识和经验,而且还需要为委托方解决特定的某一项技术问题;技术咨询合同顾问方只是为委托方进行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和方案,而不具体从事合同所指向的具体科技工作。
(二)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为委托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应保证质量,并对实施结果承担责任;而技术咨询合同是顾问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委托方提供参考性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一般并不承担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责任。
(三)技术服务合同一般发生在研究开发成果转让和技术项目实施之后;而技术咨询合同主要发生在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和技术项目实施之前。
在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若使用受托人的技术资料得到了技术成果,那么其成果属于委托人,反之亦然。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遵从合同约定。
三、《民法典》规定技术咨询合同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技术咨询合同规定如下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定义】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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